当你赶时间时搭的士但是司机兜路,甚至拒载,令你赶不上要前往的地方。但现在终于有政策可以监督的士司机的行为。运输署近年收到 7,590 宗有关的士投诉,更不时传出有游客被的士司机收取高额车费或兜路等事件,相关个案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,影响本港形象。

 

立法会以 68 票赞成、3 票反对、13 票弃权下,三读通过政府引入“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”的草案。新安排下。当的士司机干犯相关罪行会被记分,如滥收车费、拒载等行为则会被记分,而相关法例将会 9 个月后生效。

 

据立法会文件显示,制度列明滥收车费、拒载、拒绝或忽略驾驶的士至指示地方、毁损或更改的士计程表为严重罪行,会被记 10 分;兜客、兜路及“钓泥鯭”等扣 5 分;拒发收据、无将的士计程表设定于记录位置等记 3 分。两年内记满 10 分或以上,要在指定限期内自费完成改进课程,完成课程并通过考试,可减除 3 分;若不遵从,可罚款 5,000 元及监禁一个月。记满 15 分,会暂时吊销的士牌,初犯者罚期为三个月,再犯者每次则六个月。

 

虽然记分制能起到一定阻吓作用,不过在执法搜证上存在困难。在去年全年的 7,590 宗的士投诉中,成功票控的个案只有 105 宗,只占全部投诉的 1.4%。加上本港的士没有强制安装行车记录仪,执法部门难以搜集足够的证据证明的士司机存有问题,可见法例的执行性上仍有许多不足。

 

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指出除了惩罚,同时也要改善的士司机的待遇,让他们有“满足感”,他建议的士司机最低工资不少于 3 万。为达到最低资资要求,他建议的士上调首公里车资由现时 27 元加至 40 元,之后每跳收 4 元。他又建议设车租上限,每更车租不能高于 500 元。言论一出后,有大批网民于讨论区热烈讨论。许多网民表示的士加价会令到运输业收入不均,会引来业内人士不满;更有网民表示加价后宁愿选择乘搭其他交通工具。